中国
China
无人机强制性国家 GB 42590-2023 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正式实施
2023 年 5 月 23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GB 42590-2023),并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正式实施。
该是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机,提出了电子围栏、远程识别、应急处置、结构强度、机体结构、整机跌落、动力能源系统、可控性、防差错、感知和避让、数据链保护、电磁兼容性、抗风性、噪声、灯光、标识、使用说明书等 17 个方面的强制性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解读如下:
01 电子围栏
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在检测到其与特定地理范围可能或正在发生冲突时,向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提供通知、警告或自动执行飞行预案。
02 远程识别
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应当通过网络主动向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送识别信息。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应当通过无线局域网(Wi-Fi)或蓝牙自动广播识别信息。
03 应急处置
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时,应具有悬停/空中盘旋、返航、降落、开伞等一种或多种处置能力,遇到导航失效情况,应向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提供通知或警告。
04 结构强度
在承受各种规定的载荷状态下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人驾驶航空器结构不产生有害变形;在承受最大起飞重量的 1.33 倍的载荷时,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主要承力结构不被破坏。
05 机体结构
无人驾驶航空器机体及部件结构不应有对用户正常使用或维护保养造成伤害的锐边。
06 整机跌落
对于采用锂离子电池作为动力的微型和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电池调至满电量的 30%士 2%,无人驾驶航空器由 10 m 高度自由垂直跌落,不出现爆炸或起火现象。
07 动力能源系统
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燃油动力系统均应满足相应安全要求。
08 可控性
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控制系统应具备关键飞行参数的限制与保护的能力。关键飞行参数的限制包括最大飞行高度限制和最大平飞速度限制。
09 防差错
无人驾驶航空器电池、电机、桨叶等部件的机械接口应具有防差错功能。
10 感知和避让
机体没有配备桨叶保护装置的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具有感知和避让功能,包括障碍物感知、告警提示并采取自动悬停、避让或降落等措施。
11 数据链保护
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采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进行防护,防止链路非授权访问。
12 电磁兼容性
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能在其使用运行的电磁环境下保证系统安全工作,且不对公共电磁信号产生干扰。
13 抗风性
轻型和小型旋翼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具备在持续风、阵风等不大于一定等级下保证飞行安全的能力。
14 噪声
在铭牌或说明书上标识旋翼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悬停和典型飞行速度下的噪声测量结果。
15 灯光
除用于集群表演和明确标识仅限昼间飞行的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安装航向灯光。
16 标识
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具备唯一产品识别码、风险警示标识和分类标识符号。
17 使用说明书
应提供电子或纸质使用说明书。
欧盟
European Union
欧盟 POPs 法规拟增加甲氧滴滴涕管控
2024 年 5 月 30 日,欧盟委员会发布 POPs 法规(EU) 2019/1021 修订草案,拟在(EU) 2019/1021 附录 I 的 A 部分新增甲氧滴滴涕的管控要求。该草案征求意见期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利益相关者可在此期间内反馈意见。
甲氧滴滴涕是一种杀虫剂,通常用于农业和畜牧业,以防治虫害。甲氧滴滴涕可能存在于天然纤维、真皮等天然材料中。
草案的主要内容:
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生态设计法规
2024 年 5 月 27 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生态设计法规,对可持续产品提出了要求。该法规取代了现有的生态设计指令,并将其适用范围从能源产品扩大到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商品。这是决策程序的最后一步。
该法规影响到所有类型的产品,只有少数例外(如汽车、农产食品、药品等)。新法规引入了新的要求,如产品的耐用性、可重复使用性、可升级性和可修复性,抑制循环性物质的存在规则;能源和资源效率;可回收成分、再制造和再循环;碳足迹和环境足迹;以及信息要求,包括数字产品护照。欧盟委员会将有权通过授权法案制定生态设计要求,行业将有 18 个月的时间来遵守这些要求。
生态设计将适用于公共采购,以鼓励公共采购绿色产品。新法规直接禁止销毁未售出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中小型企业将暂时被排除在外),并授权欧盟委员会在未来对其他产品实施类似禁令。当涉及到在线销售的产品时,生态设计法规将与数字服务法保持一致。
获得理事会批准后新法规已获得通过。经欧洲议会主席和理事会主席签署后,该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并于公布后的第 20 天生效。生效后 24 个月起实施。
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用充电器指令解释指南
欧盟委员会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了《通用充电器指令解释指南通知》,以协助指令(EU) 2022/2380 的解释和实施。该指南以 Q&A 的形式,通过总计 51 个问题回答了通用充电器指令的一些常见疑问,如是否仅适用于可充电设备;仅支持无线充电的产品是否可以豁免;仅支持直流充电的产品(无 AC/DC适配器)是否可以豁免;最大功率超过 240W 的产品是否可以豁免;法规监管是否覆盖 USB 线缆等。
欧盟电暖器 ERP 能效法规更新
(EU) 2024/1103 法规的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 日,涉及对象包括出口欧盟的电暖器产品,主要变化是法规更新取代原法规(EU) 2015/1188。
更新内容
1.管控范围
商用局部空间加热器的管控范围由原来的 120 kW 以下,扩大到 300 kW 以下;家用局部空间加热器能力范围保持不变;
● 增加了独立控制器的要求;
● 增加了毛巾架的要求;
● 删除了辐射式局部空间电暖器的类别,合并到移动式或者固定式局部空间电暖器。
2.生态设计要求
2.1.季节空间加热效率ηs
备注:
● 计算方法与现行法规不同:计算公式,产品功能对应的计算因子,CC 系数变更;
● 增加了两个功能的计算因子:自学习功能和温控精度;
● 如果宣称温控精度,需根据 EN 15500-1 测试验证。
2.2. 功能要求
● 蓄热式局部空间电暖器应配备电子热量控制器,具有室内、室外温度反馈和风扇辅助热量输出功能;
● 标称热输出小于等于 60 W 的毛巾架必须具备工作时间限制功能,最大预设时间不超过 6 小时;
● 投放市场时不配备控制器的局部空间电暖器不得在无控制器的情况下提供热量输出。
2.3 低功率模式
● 需提供关机模式或待机模式,或两者兼有。
2.4 其他
● 增加了不带控制器出货的加热器,以及独立控制器的相关产品信息要求;
● 相关零备件(售后维修)的相关要求:供应时长,备件清单,价格,购买流程,交货时间等;
● 获取维修和保养信息;
● 产品设计符合指令 2012/19/EU 的相关要求。
欧盟更新 RoHS 指令中镉的豁免条款
2024 年 5 月 21 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EU) 2024/1416 指令,更新欧盟 RoHS 指令(2011/65/EU)附件 III 中关于镉的豁免条款,延长第 39(a)条款的豁免期限,新增第 39(b)条款的豁免。该指令将于发布后 20天生效,各成员国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规,该豁免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具体更新如下:
欧盟委员会生态设计法规(EU) 2023/1670 对电池的最新要求
欧盟委员会生态设计法规(EU) 2023/1670 专注于具体产品生态设计,可以追溯至 ERP 指令2009/125/EC,以及更早期的 EUP 指令 2005/32/EC。最新法规(EU) 2023/1670 不仅对终端产品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还对关键元器件,尤其是电池,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法规针对产品:
智能手机、移动电话(非智能手机)、无绳电话、平板电脑
法规最晚实施时间:
2025 年 6 月 20 日
法规具体要求:
法规过渡方法:
市场监管验证程序:
法规市场反映热点
1. 如何理解法规最晚实施时间 2025 年 6 月 20 日?
答:2025 年 6 月 20 日开始,制造商和/或进口商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欧盟使用的终端产品,需要考虑其电池符合相关要求。对于电池备件的可用性,如果新产品在 2025 年 6 月 20 日后上市或投入使用,备件需在一个月内在市场上可获得。由于电池合规性评估包括较长的耐久性测试,科来建议提前半年以上进行实际合规性评估。
2. 法规针对的对象是智能手机等终端,是否可以同时考虑电池?
答:可以。由于法规对电池专业性、耐久性的独立要求,我们建议分开考虑。若各个关键部件均满足独自的要求,再结合法规整体的要求,进行终端评估时将非常容易整合。
3. 结合法规要求和 IEC 61960-3:2017 对耐久设计循环次数进行的全套测试和评估,是否可以出具CB 证书和报告?
答:可以。这也是当前较多申请人选用的方式。
4. 如何更好的理解市场监管程序中的验证容差?
答:这部分法规规定了市场监管中对抽查样品进行验证时,允许验证数据与宣称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例如,如果宣称电池剩余容量为 82%,耐久循环次数为 1000 次,而验证数据为 990 次,则市场监管结果认为该电池是合规的。
印度尼西亚
Indonesia
印尼发布手机和电脑SAR测试新
2024 年5 月,印尼通信和信息技术部已颁布一项新法令(第 177/2024 号),为手机和平板电脑设定了更严格的特定吸收率(SAR)限制。
该法令从2024 年4 月1 日起分两个阶段实施新的限制。此外,认证时将要求提供强制性的 SAR 测试报告,并为重新测试不符合规定的设备设立了规定。
美国
America
CPSC 合规证书电子备案 eFiling 计划即将实施
什么是 eFiling 计划?
eFiling 是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一项提交证书数据的现代化举措,旨在使受管制消费品的进口商能够通过 Partner Government Agency (PGA) Message Set,以电子方式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存档合规证书中的数据元素,以此简化消费品合规证书提交的流程,其中包括儿童产品认证(CPC)和基本产品符合性认证(GCC)。
儿童产品认证(CPC)- 制造商或进口商证明其儿童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则(禁令、、类似规则或法规)基本产品符合性认证(GCC) - 制造商或进口商的一般用途产品(非儿童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消费品安全规则。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正在积极开发 eFiling 相关程序,并最终完成规则制定工作!部分进口商目前正在参与测试 eFiling 系统,为全面推广做准备。
eFiling 预计最快会在 2025 年正式实施并成为强制性要求。
和传统的证书备案相比较,eFiling 数据化转型的优势将会逐渐显现。
申报流程的数字化进一步降低了成本,简化了消费品合规证书提交的流程,有利于更快速更好地评估消费品风险,有助于 CPSC 能够重点关注风险较高的货物,从而减少扣留货物的数量。
对于进口商来说,实时数据采集和简化贸易流程可以加速合规产品顺利进入市场,更容易符合 CPSC 的认证要求。
对于消费者来说,确保进入市场的产品都是符合更高安全的,可以安心消费。
美国实施“智能设备”网络安全标签方案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已批准为联网的“智能设备”,即消费物联网(IoT)产品创建自愿性标签的方案。当智能联网设备满足由美国国家与技术研究院(NIST)制定的严格的网络安全要求时,将被允许在产品上使用“美国网络信任标志 U.S Cyber Trust Mark”。这种自愿性标签方案类似于目前应用于节能电器的“能源之星”标签方案。
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称,推出“网络信任标签方案” 的目的旨在帮助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设备时可以基于足够明确的信息做出购买选择,同时也对那些满足更高网络安全的制造商提供激励。
网络信任标签方案的框架要点和规则包括:
● 标签将附有二维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了解产品的安全细节,例如产品的保障支持期限,以及软件补丁和安全更新是否自动进行。
● 该标签方案依赖于FCC 和认可的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由FCC 提供监督,由认可的第三方标签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包括评估产品应用,授权使用标签和对消费者进行培训等事务。
● 产品符合性测试将由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适合申请网络信任标签的产品包括: 家庭安全摄像头、声控购物设备、联网设备、健身追踪器、车库开门器和婴儿监视器等。
美国制定电动车辆动力电池安全
2024 年4 月15 日,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NHTSA)发布关于拟制定电动车辆联邦机动车辆安全FMVSS 305a《电动车辆:动力总成完整性》的拟议规则通报,通报评议将于 2024 年6 月14 日截止。新将取代美国现行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FMVSS 305《电动车辆:电解液泄漏和电击防护》。新的核心变化是将对所有电动车辆的动力电池增加安全性能要求。
根据通报,NHTSA 拟制定的新主要针对两个目标,一是将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车辆总重大于 4536 千克(10000 磅)的车辆,并增加与电动车辆安全相关的部分新要求和测试程序,如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即动力电池的综合性能和风险缓解要求;二是在1998 年建立的全球汽车技术法规协定下进一步推动联邦机动车辆安全与GTR No.20 等法规的协调。
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变化:
(1)现行的FMVSS 305 只适用于乘用车和多功能乘用车、卡车、以及额定车辆总重小于等于4536 千克(10000 磅)的公共汽车,新将把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车辆总重大于 4536 千克(10000 磅)的重型车辆。
(2)轻型车辆除了满足FMVSS 305 有关正常操作和碰撞后的电气系统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新关于动力电池安全性的新要求。
(3)重型车辆(重型校车除外)必须满足正常操作条件下的电气系统安全要求和动力电池安全要求,但不受碰撞后的相关要求管控,从而与FMVSS 301 和FMVSS 303 关于传统能源汽车和压缩天然气能源汽车的能源系统完整性的相关排除要求相一致。
(4)额定车辆总重大于4536 千克(10000 磅)的重型校车除了满足正常操作条件下的电气系统安全要求和 REESS的要求,还必须满足碰撞后的相关测试要求,以防范碰撞后不可预见的电击和起火风险,该测试要求与FMVSS 301关于重型校车的相关要求相同。和现行的FMVSS 305 相比,新对照全球汽车技术法规GTR No.20 的要求对碰撞后测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提高从而保持一致,即必须满足测试后1 个小时不发生起火和爆炸的要求。
(5)新首次对动力电池明确了综合性能要求和风险缓解策略,该要求适用于所有电动车辆。新同时明确,在相应的测试程序和性能完全制定前,制造商必须按NHTSA 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信息以阐明制造商对车辆安全操作风险进行的研判和缓解,如低温条件下充放电相关的安全风险缓解、单个电池热失控情况下的热传播安全风险等。
在此提醒:随着出口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不断加严,出口企业要密切关注进口国的准入要求更新动态,对美出口企业要严格按DOT 认证及相关FMVSS 要求做好整车及相关零部件特别是动力电池的性能检测和安全性测试,从车辆设计、制造的源头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要加强与客户沟通,严格按要求准备相应的文档信息。
详情参见:
http://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04/15/2024-07646/federal-motor-vehicle-safety-standards-fmvss-no-305a-electric-powered-vehicles-electric-powertrain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批准更新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安全(16 CFR 1223)
2024 年 5 月 30 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一项直接最终规则,批准更新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的安全(16 CFR 1223)。该将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生效。
根据新,每个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必须符合 2024 年 2 月 1 日批准的 ASTM F2088-24《婴儿秋千和摇篮秋千消费者安全规范》的所有适用要求。
美国 CPSC 发布了婴儿摇篮安全 (16 CFR 1218) 的修订草案
2024 年 4 月 16 日, 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婴儿摇篮安全 16 CFR 1218 的修订草案。该草案规定,婴儿摇篮应符合 ASTM F2194-22ε1,及在更新的 16 CFR 1218 中提到的变化。
主要变化如下:
● 修订了条款 5.14 的要求,“紧凑型摇篮”一词被删除。
● 删除了条款 6.4.2 紧凑型摇篮的稳定性要求。
● 修订了条款 6.10.2,可摇摆的婴儿摇篮静止时睡眠表面的水平角度不大于 1°。
● 增加了条款 6.12 婴儿摇篮侧边及床底板离地高度的要求。
● 增加了条款 6.13 婴儿摇篮侧边坚硬度的要求。
● 增加了条款 6.14 & 7.13 睡眠表面变形量/坚实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增加了条款 6.15 & 7.14 婴儿摇篮头到脚方向睡眠表面的最大角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增加了条款 6.16 & 7.15 不可摇摆摇篮侧面倾斜的最大角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增加了条款 6.17 电动婴儿摇篮中电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增加了条款 6.18 售后床垫的要求。
● 修订了条款 8.6.2.3 & 8.6.2.6 的警语要求。
该草案适用产品如下:
● 婴儿摇篮和婴儿摇篮的售后床垫;
● 摇篮秋千,静止时倾斜角度小于或等于 10°的产品;
● 多功能产品,当作为婴儿摇篮功能使用时;
● 婴儿摇篮配件,当从产品上取下并用于婴儿摇篮功能时;
● 婴儿推车的摇篮功能,当从车架取下并用于婴儿摇篮功能时。
印度
India
印度更新闭路电视摄像机基本安全参数
2024 年 4 月 9 日,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MEITY)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强制执行 2021 年综合监管令(CRO)下的修正案,针对闭路电视(CCTV)摄像机。
这项修正案对现有法规引入了一项重要补充:
❖ 根据印度 IS 13252-1,CCTV 摄像机必须满足附件 A 中的基本要求(ER)。
❖ 这项要求将在公报通知发布后的六个月生效,即 2024 年 10 月。
❖ 此外,所有 CCTV 摄像机产品类别都必须从 BIS 认可的实验室获得测试报告,这将是获得产品标志许可的先决条件。
印度 BEE 发布了关于商业饮料冷藏柜星标标签计划的重要说明
印度能率局(BEE)已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自愿制度下启动商业饮料冷藏柜(可视冷藏柜)的星标标签计划。
星级表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适用。鉴于上述情况,品牌和型号注册门户网站将于 2024年 3 月 13 日下午 3 点生效。请从 S&L 门户网站获取计划和样本标签布局的副本(http://beestarlabel.com)。
要求制造商尽快通过 BEE 的 S&L 门户网站注册其品牌和型号(http://beestarlabel.com)。
印度 BEE 发布了关于组合锅炉星标标签计划的重要说明
印度能率局(BEE)已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启动了组合锅炉星标标签计划,该计划处于自愿阶段。星级表于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适用。鉴于上述情况,品牌和型号注册门户网站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 3 点生效。请从 S&L 门户网站获取计划和样本标签布局的副本(http://beestarlabel.com),要求制造商尽快通过 BEE 的 S&L 门户网站注册其品牌和型号(http://beestarlabel.com).
印度局发布关于玩具安全的草案
2024 年 5 月 7 日,据 knnindia 报道,为提高印度市场玩具安全,印度局(BIS)近期发布了玩具安全的草案,并在 7 月 2 日前面向玩具行业从业者、专业人士等利益相关方征集意见建议。
该名称为《玩具安全 第 12 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相关的安全方面——与 ISO 8124-1、EN 71-1 和ASTM F963 的比较》(Safety of Toys Part 12: Safety Aspects Related to 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 Comparison of ISO 8124-1, EN 71-1 and ASTM F963),该旨在确保符合 ISO 8124-1、EN 71-1 和 ASTM F963 中规定的国际公认的安全协议。
墨西哥
United Mexican States
墨西哥IFT 在线注册门户网站
2023 年11 月23 日,墨西哥IFT 发布了通知宣布了将在IFT 网站上提供的不同的认证程序。这些程序中包括型式认证程序的申请。(A 型;B 型;C 型)
目前,在线注册已经开始运作,建议所有持有证书的墨西哥公司都必须在 IFT 网站上注册,因为未来与IFT 审批相关的所有程序都将通过在线门户网站进行,并且将不再能够亲自或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文件。
访问以下链接,在线完成IFT 网站上的电子注册:
http://ventanilla.ift.org.mx/VentanillaElectronica/index.php/Login
IFT 接受亲自或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提交文件的最后期限是 2024 年6 月30 日。
巴西
Brazil
巴西ANATEL 就6GHz 无线电设备进行公众咨询
2024 年5 月29 日,巴西电信监管机构ANATEL 宣布就拟议的无线电通信设备技术更新进行公众咨询,公众咨询编号为第29 号。该公众咨询旨在收集有关修订5925MHz-7125MHz 频段设备要求的反馈。
拟议的变更包括将工作频率由5925MHz-7125MHz 限制为5925MHz-6425MHz,并要求具备远程固件更新功能以符合 ANATEL 法规。由于市场上已经有使用这项技术的产品,因此需要进行调整以满足新的监管,这可能会给制造商和在巴西运营的企业带来挑战。
意见征求截至2024 年8 月6 日。
巴西ANATEL 发布新版手机充电器测试Act 5155/2024
2024 年4 月17 日,ANATEL 发布了新的第5155 号法案,其中对手机充电器提出了测试要求。这项新法案将于2024 年10 月14 日生效,取代第5159 号法案。
以下是新法案Act 5155 的主要变化:
1. 车载充电器的静电放电(ESD)水平
根据新法案,对车载充电器的ESD 要求进行了改进。具体而言,ESD 现在必须符合ISO 10605/2008 第8.3 项的要求,接触放电的电平设置为6kV(删除2/4kV),空气放电的电平为8kV(删除4/6kV)。
2. 流线型浪涌和瞬态抗扰度测试
对于车载充电器,根据ISO 7637-2/2004,浪涌和瞬态防扰度测试现在只需要应用于脉冲 2a、3a 和3b,删除了对脉冲2b 的要求。
3. 墙式适配器的安全测试
新法规规定,安全测试需要22 个适配器样品,以确保稳定的评估程序。
4. 墙式适配器插头的尺寸测试
自2025 年1 月1 日起生效,适配器必须证明符合ABNT NBR NM 60884-1/2010 第9.1 项(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插头和插座)和ABNT NBR 14136/2012 附件A(交流电流中20A/250V 的家用和类似使用的插头和插槽)的尺寸规范。如果制造商希望已经使用法案5155 进行测试,则该尺寸要求将适用于2025 年1 月1 日之前批准的充电器。
5. 墙式适配器的新机械、电气和热应力测试
1000 次连接和断开循环,看看是否有任何影响安全或妨碍其后续使用的退化,在连接/断开循环后承受电压(2000V),以检查泄漏电流。充电器必须能够承受机械测试,如自由跌落、冲击、压缩、牵引和磨损测试,而不会出现危及安全的劣化。
6. 10 月14 日,所有用于手机的墙壁适配器的更新,须将CoC 更新为新的第5155 号法案,进行新的安全测试。
根据第5159 号法案进行的车辆充电器在更新期间无需重复测试。
巴西ANATEL 公布第2921 号法案
2024 年3 月,巴西ANATEL 发布了第2921 号法案,定义了具有4G LTE 和5G NR 技术的个人移动服务射频中继器的新技术要求,该法案已在巴西生效。
这项新规定义了4G 和5G 技术的新测试,如下所示:
(1)LTE FDD 测试将依据ETSI TS 136 143 V17.0.0(2022-04)进行:
a) 6. 输出功率
b) 7. 频率稳定性
c) 8. 带外增益
d) 9.1.5.2. 工作频段无用发射
e) 9.2.5.2. 杂散发射
f) 13. 相邻信道抑制比 (ACRR)
(2)LTE TDD 测试将根据ETSI TS 136 141 V15.4.0(2018-10)进行:
a) 6.2. 基站输出功率.
b) 6.4. 传输开/关电源(TDD)
c) 6.5.1. 频率误差.
d) 6.6.1. 占用带宽.
e) 6.6.2. 相邻信道泄漏功率比(ACLR).
f) 6.6.3. 工作频段无用发射.
g) 6.6.3.5.2. 广域BS(B 类)及其子项目的测试要求(如适用).
h) 6.6.4.5.2. 发射器杂散发射.
(3)5G NR FR1(传导测试)测试将根据ETSI TS 138.115-1 V17.0.0(2023-01)进行:
a) 6.2. 中继器输出功率.
b) 6.3. 频率稳定性.
c) 6.4. 带外增益.
d) 6.5.2. 相邻信道泄漏功率比(ACLR).
e) 6.5.3. 工作频段无用发射.
f) 6.5.4. 发射器杂散发射.
g) 6.9. 相邻信道抑制比(ACRR).
h) 6.10. 发射 ON/OFF 电源.
(4)5G NR FR1(辐射测试)测试将根据ETSI TS 138.115-2 V17.0.0(2023-01)进行:
a) 6.2. OTA 输出功率.
b) 6.3. OTA 频率稳定性.
c) 6.4. OTA 带外增益.
d) 6.5.2. OTA 相邻道泄漏功率比(ACLR).
e) 6.5.3. OTA 工作频段无用发射.
f) 6.5.4. OTA 发射器杂散发射.
g) 6.8. 相邻信道抑制比(ACRR).
h) 6.9. OTA 发射 ON/OFF 电源
沙特
Saudi Arabia
SASO 统一智能手机和电子设备充电器端口的概述公告
根据2023 年8 月8 日第018 号执行决议,SASO 发布了关于统一智能手机和电子设备充电器端口类型的概述,该概述将于2024 年8 月1 日起生效。
因此SASO 采取了以下措施:
1)接受:SASO IEC 62680-1-2:2017、SASO IEC 62680-1-3:2017;
2)自2024 年8 月1 日起,总则附件所列产品的所有合格证书必须符合上述;
3)所有CB 有义务在2024 年10 月1 日前向SASO 提供有效且不符合上述新的证书,不符合要求的证书将被取消,并不再签发装运证书;
4)2024 年8 月1 日后,SABER 将对所列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技术报告进行抽查,以验证这些产品是否符合本概述要求。
本决定中包含的产品和海关编码:
英国
United Kingdom
英国就引入UK-REACH 替代过渡注册模式的提案展开磋商
2024 年5 月6 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FRA)发布了一份咨询报告,内容涉及通过引入替代过渡注册模式(ATRm)来修改英国REACH 现行过渡条款的建议。磋商将持续8 周,2024 年7 月11 日结束。
(1)关于替代过渡登记模式的建议
DEFRA 与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和环境署(EA)合作,为英国REACH 开发了ATRm。
(2)危险性要求:
大大减少过渡物质登记所需的危险信息;
在退出实施期结束前,将这些修订后的危害要求应用于市场上的物质;
对在此日期之后投放市场的新物质保持完整的危险信息要求。
(3)使用和暴露信息:
提高在英国使用和接触物质所需的详细程度。
(4)化学品安全报告:
在化学品安全报告中对每年生产或进口量超过10 吨的物质提出减少危害的要求。
(5)过渡评估:
允许监管机构出于监管或风险优先考虑的目的,请求并接收注册人提供的数据,以应对新出现的风险。
(6)合规性检查:
对至少20%的注册进行合规性检查;
关注特定用途、暴露或其他参数,以确保符合危害和新用途及暴露信息要求。
(7)数据发布:
审查和修订ATRm 下物质公共登记册中的“危害数据”。
(8)物质组、数据共享和联合数据提交:
将同一物质的注册者组织到物质组中,进行数据共享和共同提交固有特性,包括危险分类;
将欧盟-REACH 注册程序下已经到位的实际安排正式化。
泰国
Thailand
泰国NBTC宣布就3 份公告草案进行公众咨询
2024 年5 月14 日,泰国国家广播和电信委员会 (NBTC) 宣布就三项有关数字广播技术的公告草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细如下。
1. NBTC 关于数字广播业务射频计划的公告草案。该公告草案的公众咨询将于 6 月15 日结束。
2. 关于数字无线电广播发射机技术的NBTC 公告草案。该公告草案的公众咨询将于7 月15 日结束。
3. 关于数字无线电广播接收器技术的NBTC 公告草案。该公告草案的公众咨询将于7 月15 日结束。
各方可在截止日期前向NBTC 提出意见和建议。
菲律宾
Philippines
菲律宾NTC 针对开放Wi-Fi 6E 举行公开听证会
2024 年5 月9 日,菲律宾国家电信委员会(NTC)发布通知,宣布将于5 月23 日下午举行题为“修订第03-05-2007号备忘录通函第2 节”的公开听证会。
拟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5925-6425 MHz 用于HIPERLANs 与RLANs,功率限值为25 mW EIRP(室内外使用)或250 mW EIRP(仅室内使用)。
预计未来NTC 会发布第03-05-2007 号备忘录的修订版。MRT 团队将密切关注有关消息。
越南
Vietnam
越南发布了有关移动通信系统频段规划的新通告
2024 年5 月10 日,越南通信与传媒部 (MIC) 发布了两个新的通告。
1. 通告第03/2024/TT-BTTTT 号
该通告是关于越南1710-1785 MHz 和1805-1880 MHz 频段,用于IMT 公共地面移动通信系统的部署计划。
2. 通告第04/2024/TT-BTTTT 号
该通告是关于越南880-915 MHz 和925-960 MHz 频段,用于IMT 公共地面移动通信系统的部署计划。
这些通告旨在规范IMT-2000、IMT-Advanced、IMT-2020 和未来在越南的部署,确保无线频率的有效利用。
越南MIC 发布了移动电话SAR 技术规范草稿
2024 年4 月25 日,越南通信与传媒部(MIC)就移动电话SAR 的技术规范草案QCVN 134:2024/BTTTT 发布了公众咨询,该规范适用于特定海关编码的移动电话:8517.13.00; 8517.14.00。
QCVN 134:2024/BTTTT 草稿的公众咨询的截止日期为2024 年6 月25 日,并且预计将于2025 年7 月1 日生效。
越南采取措施提高进口产品的可追溯性
越南科技部于2024 年3 月28 日发布了第02/2024/TT-BKHCN 号通知,该通知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或提供与产品和货物原产地追溯相关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该措施于2024 年6 月1 日生效,要求责任方记录将公开的货物详细信息。
记录的数据要求包括产品和货物的名称、图像、生产和经营名称及地址。此外,还要求记录品牌名称、商标、产品代码、序列号(如有)、追溯原产地的代码、有效期(如有)、生产和经营阶段、生产和进行原产地追溯的时间,以及适用的国家和技术法规、地区、设施和国际。
这些数据必须印有代码,附在产品包装上,并与国家产品和货物可追溯性门户网站链接,使消费者能够检查产品的详细信息。
越南更新通信设备应用技术法规
2024 年3 月29 日,越南信息通信部发布了02/2024/TT-BTTTT 号通知,更新了信息通信部管理责任下可能不安全产品和商品的清单。该通知更新了清单中几个的参考,以提供最新版本。它还将特定短程设备根据QCVN 55:2023/BTTTT 的极端条件测试要求推迟到2025 年6 月30 日。
该通知规定了第二组产品和商品的清单及其管理原则,并更新了免于合格认证、合格声明和质量检验的产品和技术。
特别是,该通知适用于具有HS 编码的产品和商品,这些产品的描述在第二组产品和商品清单中概述。从事清单中列出的产品和商品制造、销售和使用的国内组织和个人应遵守该通知的规定。
该通知将第二组产品和商品分为两类:
1、需要按照附件I 规定的特定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商品的清单,进行规定符合性认证和公告;
2、需要按照附件II 规定的特定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商品的清单,进行规定符合性公告。
第4条规定,第二组的产品和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符合性认证、合格声明和质量检验。此外,第5 条指定了免于符合性认证和合格声明的产品和商品清单,并提供了它们的条件。免于认证的产品和商品应遵守02/2023/TT-BTTTT
号通知的规定。
第6条阐明了自愿适用技术法规的以下情况:
1、如果在附件中概述的产品和商品停产,直到2025 年6 月30 日,部分或全部应用技术法规不是必需的,上述指定的产品和商品被鼓励从本通知生效日期到2025 年7 月1 日期间实施符合性认证和合格声明;
2、到2025 年7 月1 日,那些在2025 年7 月15 日至2025 年6 月30 日期间已经进行了符合性认证和合格声明,并继续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根据新的技术法规进行认证流程。
3、从2023 年7 月15 日到本通知生效日期签发的符合性证书继续有效,直至其到期日。生产者和进口商可以选择从2024 年1 月1 日到本通知生效日期完成质量检验和规定符合性公告的登记。
该通知自2024 年5 月15 日起生效,并同时废除同一事项的02/2023/TT-BTTTT 号通知。
南非
South Africa
南非ICASA 发布IMT2300 频段的无线电频率分配计划
2024 年5 月15 日,南非独立通信管理局(ICASA)发布了第50657 号政府公报,内容是关于IMT2300 频段的无线电频谱分配计划(RFSAP)。
IMT2300 频段范围在2300MHz 至2400MHz 之间,将用于IMT-TDD。RFSAP 还涵盖了充分利用上述可用频率所必需的最低关键特性,例如最大辐射功率等。
该RFSAP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022 年12 月20 日在第47788 号政府公报(2023 年第2890 号通知)上发布的IMT2300 最终无线电频率分配计划同时废止。
韩国
Korea
韩国发布MSIT 通知第2024-22 号、2024-23 号
2024年5月30日,韩国科学技术情报通信部(MSIT)发布第2024-22号通知、2024-23号通知,允许在5925-7125MHz 范围内使用320MHz 带宽(Wi-Fi 7 技术)。
埃及
Egypt
埃及发布制冷系统试验
2024 年5 月14 日,埃及发布《制冷系统试验》。
该适用于根据蒸汽压缩原理运行的压缩机驱动制冷系统(以下简称制冷系统)的性能测试,该系统由压缩、冷凝和蒸发的电路部分以及连接管道和完整制冷回路所需的任何必要相关附件组成。
该不适用于吸收或蒸汽喷射制冷系统等其他制冷系统的测试,不包括对制冷系统适用于特定用途的测试,如家用冰箱、冷藏柜、空调。该包括在实验室外或不存在系统特定实验室测试的地方进行测试,是根据商定的操作条件进行的。
此外,该在技术上与ISO 916:2020 一致。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IEC 发布IEC 61347-2-11: 2024 预发布版本
2024 年3 月22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IEC 61347-2-11:2024 PRV 的预发布版本《电光源控制装置—安全—第2-11 部分:特殊要求 -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
新版介绍:
• IEC 61347-2-11:2024 规定了使用不超过50 Hz 或 60 Hz、1000 V 交流电源和/或不超过1500 V 直流电源的灯具用的杂类线路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 第二版取消并取代了 2001 年发布的第一版和2017 年发布的修正案1。
新版重大技术变更:
a)与 IEC 61347-1 第四版一致;
-酌情引入对 IEC 61347-1 第四版的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
-删除不再相关或现已包含在 IEC 61347-1 中的条款和子条款;
b)直流电压范围扩展至1500 V;
c)范围澄清;
d)信息和标记要求的修订;
e)增加了确定输出工作电压的要求(新增第17 条)。
新版工作进度:
IEC 发布IEC 61347-2-13:2024 预发布版本
2024 年3 月22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IEC 61347-2-13:2024 PRV 的预发布版本《电光源控制装置—安全—第2-13 部分:特殊要求–LED 光源用电子控制装置》。
新版介绍:
• IEC 61347-2-13:2024 规定了使用不超过50Hz 或60Hz、1000V 交流电源和/或不超过1500V 直流电源的灯具用的杂类线路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 第二版取消并取代了2001 年发布的第一版和2017 年发布的修正案1;
• IEC 61347-2-13:2024 规定了使用不超过50Hz 或60Hz、1000V 交流电源或不超过1500V 直流电源,用于LED 光源的电子控制设备的安全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输出电压(RMS)不高于1000V 的LED 光源的电子控制设备;
• 本第三版取消并取代2014 年发布的第二版和2016 年发布的修正案1。
新版重大技术变更:
a) 与IEC 61347-1 第四版一致;
- 酌情引入对IEC 61347-1 第四版的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
- 删除不再相关或现已包含在IEC 61347-1 中的条款和子条款;
b) 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在适当的情况下引入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c) 直流电压范围扩展至1500V;
d) 范围澄清;
e) 删除未使用的定义;
f) 信息和标记要求的修订;
g) 新的标记要求“LED 光源电子控制装置”;
h) 对具有恒定光输出功能或可编程电流的LED 光源电子控制装置的新要求(第3章、第6章、第16章和第18章的补充);
i) 修改了输出工作电压的确定要求(新增第17条);
j) 确定额定输出特性的新要求(第18条)。
新版工作进度:
IEC 发布IEC 61347-1: 2024 预发布版本
2024 年3 月22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IEC 61347-1:2024 PRV 的预发布版本《电光源控制装置—安全—第1 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新版介绍:
IEC 61347-1:2024 规定了用于50 Hz或60 Hz时电压不超过1500 V 直流或不超过1000 V 交流的电光源控制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本版为第四版,取消并取代了2015 年发布的第三版和2017 年发布的修正案1。
新版重大技术变更:
a) 对文件结构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但不限于 b) 至 s) 项下单独描述的内容;
b) 取消对电磁控制装置的要求;
c) 增加控制电路绝缘和相应标记的更具体要求;
d) 将变压器的热试验要求合并到新的第16 条中;
e) 澄清耐湿试验的规范;
f) 更新变压器系列IEC 61558 的规范参考;
g) 修正关于火焰和火的PCB 测试的规范参考;
h) 在适当的地方更新进一步的规范参考;
i) 允许进行另一种直流电气强度试验;
j) 增加桥接电容器使用的具体规定;
k) 更新防火试验要求;
l) 引入PELV 应用要求;
m) 间隙距离现在通常基于峰值电压值而不是RMS 电压值;
n) 引入新型受保护的应急照明控制装置;
o) 审查和澄清接触电流和电压要求;
p) 关于IEC 60598 系列与IEC 61347 系列应用的独立控制装置测试顺序的澄清;
q) 对中断直流电压应用或脉宽调制(PWM),引入降低触摸电压和电流;
r) 关于电气强度例行测试建议的变化;
s) 将前附件L 中安全隔离控制装置的要求合并到文件的主体中;
t) 引入旨在解决触摸电流测量的附件N;
u) 引入附件O 打算提供关于文件重组的资料。
新版工作进度:
IEC 发布IEC 61347-2-2: 2024 预发布版本
2024 年3 月22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IEC 61347-2-2:2024 PRV 的预发布版本《电光源控制装置—安全—第2-2 部分:特殊要求 -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器》
新版介绍:
• IEC 61347-2-2:2024 规定了 IEC 60357 所述的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安全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不大于 1500 V 的直流电源或不大于1000V , 频率为50 Hz 或60 Hz 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的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50 V (有效值), 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 或不大于120 V 无纹波直流电压。
• 第三版取消并取代了2011 年发布的第二版。
新版重大技术变更:
a) 与IEC 61347-1 第四版一致;
-酌情引入对IEC 61347-1 第四版的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
-删除不再相关或现已包含在IEC 61347-1 中的条款和子条款;
b) 直流电压范围扩展至1500 V;
c) 范围澄清;
d) 删除未使用的定义;
e) 信息和标记要求的修订;
f) 修订故障条件测试和热测试期间输出电压测量的合规条件。
新版工作进度:
卡塔尔
Qatar
卡塔尔CRA 就更新短距离设备类别许可证发布公众咨询
2024年5月21日,卡塔尔通信监管局(CRA)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公众咨询,旨在就拟议的短距离设备(SRD)更新类别许可证征求意见。
提议的主要变更如下:
● ISM 类别删除6765-6795kHz 频段;
● 更多M2M 应用频段;
● DECT 适用性的定义更新以及根据不同天线给出了不同的 e.i.r.p.功率限值;
● 更新和添加UWB 技术和可用频段;
● 医疗健康和听力设备的无线应用的变化;
● 感应应用的更新和变化。
意见征集截至2024 年6 月25 日。
智利
Chile
智利将延长家用外部电池充电器认证程序适用期
2024年3月26日,智利电力和燃料监管局(SEC)发布了第24063 号决议,延长了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外部电池充电器和/或电池的安全认证程序的PE No. 1/38 协议的适用日期。
该决议批准了将PE No. 1/38 协议的适用日期延长6 个月,该协议由2022 年的第14224 号决议批准,目的是给予公司适当的时间来完成认证过程。
因此,从2024 年9 月30 日起,PE No. 1/38 协议将适用。从这一日期起,制造商、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将产品投放到国内市场之前获得安全认证证书。